曾参杀人

【战国策】

昔者曾子处(居住)费(鲁国境内的地名)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。人告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”

曾子之母曰:“吾子不杀人。”织自若。

有顷焉,人又曰:“曾参杀人。”其母尚织自若也。

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“曾参杀人。”其母惧,投杼(读音zhu四声,织布的梭子)踰(同‘逾’)墙而走。

翻译:从前曾子住在费…………

感:这不和《三人成虎》差不多吗…………

2003年7月7日晚